國際衝突到底是「誰比較壞」,還是「誰在控制規則」?美國爸爸暴揍伊朗,伊朗對其他國家收過路費,美國爸爸的船不給過。看起來好像又是伊朗暴政,但實則不然。
舉例說明:
假設全球是一間公司,美國是制定經濟與遊戲規則的最大股東,伊朗則是長期不服從董事會、甚至被排除在核心體系外的部門。
在這個結構下,美國擁有話語權去定義什麼是「秩序」、誰在「破壞秩序」,因此可以將伊朗描述為不穩定來源,甚至合理化對其壓制或打擊。
表面上看,伊朗對其他國家船隻收費、干擾航運,是在破壞秩序、損害全球利益。
但更深層來看,這其實是一個被排除在主導系統之外的節點,利用自身掌握的關鍵位置(例如 霍爾木茲海峽),刻意提高整體系統的成本與不確定性,藉此對抗由強權所維持的全球規則,並試圖重新取得談判籌碼。
理性分析:
① 誰升高了衝突?
② 誰讓成本外溢到第三方?
③ 誰有能力選擇「不這樣做」但仍選擇做?
前述這三項還會受到每個人的「時間切片」不同,而產生不同答案。有些人可能會追溯到1953年的伊朗政變、有些人會追溯到1979—1981年的伊朗人質危機、有些人則認為那些都是過去,應以現在的狀況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