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被AI公司瓢竊的探討

在網路上看到一名藝術家提及他們將作品放上網路,然後會被AI公司拿去訓練。這形同自己作品被AI公司利用,被拿去生成出藝術品。

這個問題如果是放在過去那些偉大且沒有智慧財產權問題的藝術家時,AI可以模擬出這些藝術家的風格,並根據我的prompt去畫出任何東西,這是件好事。畢竟我也很想看以前那些藝術家會怎麼畫出台北101或其他現代建築。

如果是現代藝術家的話,AI公司應和這些藝術家簽訂契約,如果能得到藝術家同意(p.s. 合理的分潤機制或簽署合約),才能用他們的作品去做訓練。

這好像和以前音樂產業剛進入串流平台一樣,大量的音樂被「免費」在網路上收聽,需要經過很長的談判,才逐漸合法化。但音樂產業大多掌握在大的唱片公司(p.s. 華納、環球、索尼)手中,這些大公司會為了自己的利益,付出大量的律師訴訟費來爭取音樂創作者的權益。

藝術領域雖然有大的藝術品經銷商,但和音樂產業幾家獨大的狀況相距甚遠。獨立或個體的藝術家要和這些大AI公司去爭取自己的權益相對難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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