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從去年7月時寫的一篇憤世嫉俗的雜記修改而來,重新修改當作今日的雜記。
之前常在公司的陽台上,看遠處的高樓。思考公司裡的資深主管認真努力了一輩子,懂了許多我目前沒有的知識、概念與邏輯。但是,他們活的不好。
我為自己做一個簡單人生目標問題的推導驗證。如果我在這裡,不熱愛做自己目前做的事情,做了30年,能夠把眼前的所有高樓都買下來,我覺得也許算是還可以的交易。
但這件事,不是時間和努力可保證達成的,所以我決心熱愛自己所做的事,並看清楚自己與人事物,剩下的就盡量做,遇到不如意的事就算了,活著就會有不如意,但我知道自己一直在往某個方向努力、為了許多人而努力。
